解读:关于《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8大看点!
来源:125国际教育招生信息网
时间:2019-08-01
在国内,供外籍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有很多,教育部发布《意见》要求原来叫“XX国际学校”的,现在均统一以“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作为学校名称后缀,并根据要求统一标识等相关事宜。北京市为了落实这一《意见》,发布了《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而在这个《办法》中,主要有这8个看点:
看点1:规范学校名称
在《办法》中明确规定,学校只能使用一个中文名称,其外文译名应当与中文名称相符。学校的名称应当反映不同国别普通教育的性质、层次和类别,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世界”“全球”等字样。规范名称应为“北京***外籍人员子女学校”。
看点2:各学校严禁设立分校
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应当按照办学许可证载明的办学地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允许设立分校进行招生、教学活动。
看点3:明确学校招生范围
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校学校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合法居留的外籍人员的子女。经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学校可适当招收在京合法居留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子女、在境外依法定居的中国公民的子女,以及符合相关规定的引进人才子女。不得招收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国公民的子女。
看点4:学校需开设中国语言文化课程
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材和教学内容,由学校自行进行确定,但是其中不得包含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损害中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内容。学校应当开设中国语言和文化等方面的课程,开展有助于学生了解中国历史文化的各种活动。
看点5:教委对学校教材进行审查
学校应按照中国相关规定进口和采购拟使用的教材、教学设备和办公用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所在区教育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对学校使用的教材进行审查。
看点6:建立学籍管理制度
学校应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建立学籍管理制度。
看点7:建立学校信用档案制度并实施办学评估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对学校实行管理和监督,指导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和信用档案制度,促进提高办学质量;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评估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将学校纳入监督监管范围。
看点8:明确惩处办法
在《办法》中明确指出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校学校出现各项违规行为后的处罚依据及办法,督促学校更为合理合法的进行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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