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北京市针对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违规行为所采取的举措
来源:125国际教育招生信息网
时间:2019-08-01
由于现在国内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数量非常多,为了更好的进行监督与管理,教育部出台了针对这类学校的相关要求。北京市为了能够贯彻落实,就发布了《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在此办法之中,说明了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涉嫌违规的行为及其处理措施,不妨来了解一下。
违规行为一:
1、擅自分立、合并学校的;
2、擅自改变学校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3、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4、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学历证书、结业证书的;
5、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 实骗取办学许可证的;
7、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8、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处理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进行处罚。
违规行为二: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学校。
处理措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进行处罚。
违规行为三:
1、办学资源(包括资金、生源和师资)严重不足,无法 正常运行的;
2、从事工商业活动及其它营利活动的;
3、从事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活动的。
处理措施:限期整顿或者停办。
违规行为四:
违反国家有关税收、收费、外汇、财务管理等法律、法规。
处理措施: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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